引下线是外部防雷装置的重要组成部分。在进行防雷检测时,引下线符合哪些要求才能是合格的呢?按照《建筑物防雷检测技术规范》(GB/T21431-2015)的相关规定,防雷应下线应符合如下要求:
一是,防雷引下线的敷设位置
引下线的布置一般采用明敷、暗敷或利用建筑物内主钢筋或其他金属构件敷设、专设引下线可沿建筑物最易受雷击的屋角外墙明敷,建筑艺术要求较高的可以采用暗敷。建筑物的消防梯、钢柱等金属构件宜作为引下线的一部分,其各部件之间均应连成电器通路。例如,采用铜锌合金焊、熔焊、螺钉或螺栓连接。
二是,防雷建筑物专设引下线平均间距要求
类防雷建筑物,间距应≤12米;
第二类防雷建筑物,间距应≤18米;
第三类防雷建筑物,间距应≤25米。
三是,各类防雷建筑物的引下线数量及敷设要求
1.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接闪杆的杆塔、架空接闪线的端部和架空接闪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。对用金属制成或有焊接、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、支柱,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。
2.类防雷建筑物防闪电感应时,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-24米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,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,其钢筋应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,并应每个18-24米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。
3.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少于2根,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,其间距沿周长不应大于18米。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,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,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,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18米。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,可按跨度设引下线。
4.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专设引下线不应小于2根,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和内庭院四周均匀对称布置,其间距沿周长不应大于25。当建筑物的跨度较大,无法在跨距中间设引下线,应在跨距两端设引下线并减小其他引下线的间距,专设引下线的平均间距不应大于25。当仅利用建筑物四周的钢柱或柱内钢筋作为引下线时,可按跨度设引下线。
5.明敷引下线与电气和电子线路敷设的最小距离,平行敷设时不宜小于1米,交叉敷设时不应小于0.3米。
6.引下线与易燃材料的墙壁或墙体保温层间距不应大于0.1米。当小于0.1米时,引下线的横截面积不应小于100mm2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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